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关于落实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具体举措的通知》(国科区发〔2022〕185号)、《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的通知》(陕科函〔2022〕181号)要求,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征集,现将我市部分科技型企业科研助理招聘岗位发布如下:
一、岗位信息
本次发布企业科研助理岗位22个。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表。
二、报名方式
有意向应聘人员可直接与企业联系报名。
三、有关政策
1.中小微企业年内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有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记录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
2.各类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月补贴标准为每人:养老保险350元,医疗保险150元,失业保险15元。
3.对招聘应届毕业生且签订一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的科技型企业,在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时给予优先推荐。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