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市安监局 更新时间:2016-07-19 09:38:53 来源:市安监局 点击量:1225
为充实市安监局应急救援人员力量,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现就招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所招聘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实时掌握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情况,及时按程序报告和处置,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并接处“12350”投诉热线,督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案件等工作。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10名,以男性为主。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主要面向全市就业困难人员,上述对象招聘名额不足时,可在全市其他大学毕业生中补充招聘。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符合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5、体态端庄,普通话标准;
6、具有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接处“12350”投诉热线、24小时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7、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5日之后出生);
8、安康本地户籍;
9、 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曾经有过安全管理行业从业经历的,男女不限,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不含大学生村官和西部志愿者);
4、法律、法规和就业政策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组织
1、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7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7月23日、24日因周末休息不报名),报名地点为安康市安监局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办公中心五楼521室)。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报名表、安康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2、市安监局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人社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3、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超过应聘岗位5倍的,将进行笔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公示,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4、如报名人数少于聘用计划5倍的,只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应聘。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岗位待遇
月工资2000元人民币,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作期间自行解决食宿问题。经确定聘用人选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培训后上岗工作,试用期两个月。
联系人:李力
汪芳 321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