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新管委会 更新时间:2016-07-28 02:10:28 来源:高新管委会 点击量:904
为充实安康高新区讲解员力量,真正打造一批综合素质强、讲解水平高的国家高新区讲解团队,现就公开招聘讲解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所招聘的讲解员主要从事前来高新区的领导调研、客商考察、交流团队等活动的讲解、接待工作。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3名,以女性为主。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符合的基本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导游、播音与主持、音乐艺术、师范类和相近专业者,以及从事过讲解工作的人员优先);
2.年龄26周岁以内,身高1.62米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4.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
5.语言表达能力强,性格外向活泼,具有较强的亲和力;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7.热爱讲解事业,有敬业奉献精神。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法律、法规和就业政策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组织
1、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日-8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周末不报名,报名地点为安康市人力资源市场3号窗口(安康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一楼)。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请同时携带。
2、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发放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3、只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测试、讲解能力测试和才艺展示。总分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在面试合格以上等次中(面试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由高到低确定人选。若合格以上等次人选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五、体检
最终确定的人选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岗位待遇
经确定聘用人选后,按规定进行试用、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工资2000元,正式聘用后执行《安康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办法》(月薪3500元左右),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联系人:白天雷 15202934408
徐丽莎 0915-3362516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