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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作者:翰林公司   更新时间:2017-06-14 00:00:00   来源:翰林公司   点击量:949

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受安康市工信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安康市常住户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20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能在安康中心城区内自行解决食宿的;
4、身体健康、品貌端庄,品行良好;
5、具有国家全日制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按程序认定符合困难人员条件的。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适合在执法岗位工作的;
2、曾受过开除处分或被原单位辞退的;
3、曾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被通报批评的;
4、有纹身或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二、岗位及专业要求
(一)综合岗7名,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财政类、汉语语言类、统计类专业。
(二)地矿工程专业1名,大专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6月21日15:00止(周一至周五早9:00——晚17:00)。
2、报名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北路3号(原硒源植物油厂)办公楼4楼市场部。
3、报名资料:
3.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一页正反双面);
3.2、本人学历证书及其他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3、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
3.5、报名人员需提供《安康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二)考试
考试为面试为主,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请关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三)体检和政审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1:1比例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体检合格者,由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政审主要为政治表现和违法违纪等内容。
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政审。
四、待遇
政审合格者,与安康市工信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月工资2300元,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合同期满自行解聘,不再留用;如需继续聘用,可续签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915-8185905
附: 安康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