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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劳动维权“五抓手” 违法违规企业大曝光

作者:杨志贵   更新时间:2018-01-10 14:03:49   来源: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量:55

 紫阳以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三法为契机采取五项措施强化劳动保障执法,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一是通过劳动法规宣传年活动,在县广播电台《法之声》栏目开办劳动保障维权系列讲座,营造广泛的舆论宣传氛围。二是充分利用春节农民工大量返乡的黄金时期通过“春风行动”、12333咨询热线、“12.4”维权日等活动在农民工流动相对集中的建筑施工单位、工地向农民工和用工企业老板、工头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增强企业法律观念和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三是发挥“微信息”网络资源,通过QQ群、微博、微信和“劳动保障执法”公众平台,更加方便、快捷的向农民工提供无“微”不至的劳动法律保障和援助服务。四是针对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保金缴费率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两低一拖欠"问题较突出的重点行业和企业采取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书、规章制度、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五对照”的办法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五是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用工企业开展劳动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及劳动保障维权综合执法大检查。针对78月份持续不断的高温天气,县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非法使用或介绍童工情节严重等11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公布(曝光)并存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劳动监察采用“随机”抽查方式,纳入全县信用监管体系,强化对用人单位监管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2017年,紫阳县共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518万元(累计征收8718万元)为农民工追欠工资135万元,涉及四省等地县28个用工单位107人,实现了时效期内结案率100%,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