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8-01-26 16:09:30 来源: 点击量:529
受采购单位委托,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派往安康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工作。公告如下: 招聘专业及人数 1、招聘专业:中文、法学、计算机、行政管理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 2、招聘人数:公开择优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5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形象气质、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技能; 5、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开除处分的;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为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处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时间: 2018年1月29日至 2月2日; 2、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北路3号(原硒源植物油厂)办公楼4楼综合部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早9:00——晚17:00); 3、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有限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3份; (2) 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3) 本人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4张; (4) 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二)资格审查 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和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测验 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报名人数超过招考人数1:3比例的需要先进行初试,确定1:3比例进入复试;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人数1:3比例,直接进入复试。面试内容为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1:1比例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体检人员自行缴纳。体检合格者,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政审主要为政治表现和违法违纪等内容。 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的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政审。 四、聘用和待遇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经用人单位确认后,与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个人档案。试用期2个月,每月工资1800元,试用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月基本工资2000元,每月绩效考核工资500元(年终考核后发放);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参照单位同类在职人员标准发放冬季取暖费,夏季防暑降温费待遇。 注意事项 (一)、面试时间请关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由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15—8110093
附件: 招聘报名表
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