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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农民工3000万辛苦血汗钱“完璧归赵”

作者:杨志贵   更新时间:2019-02-12 11:18:57   来源: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量:38

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紫阳县100多名农民工怀揣1200万元辛苦血汗钱高高兴兴回家过年,2018年至今该县已为农民工追欠3800万元工资。

紫阳是劳动力资源和转移就业大县,同时也是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和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县,2018年转移就业8.7万人,创经济收入28亿元,成为该县劳务经济、农村经济、县域经济的一大亮点。该县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劳动保障维权、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强化劳动监察执法、敢于亮利剑、打出组合拳!

紫阳形成以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为主体、镇劳动社保为骨干、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为基础的“三位一体”维权体系。建立县、镇劳动保障部门的上下联动机制,人社劳动、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农民工输出、输入两地维权内外合作机制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使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短时间内积极、迅速、妥善地化解、处理劳资双方矛盾纠纷,降低维权成本,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

该县通过劳动法规宣传年活动在县广播电台《法之声》栏目开办劳动保障维权系列讲座;充分利用春节农民工大量返乡的黄金时期通过“春风行动”、12333咨询热线、“科技之春”、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活动在农民工流动相对集中的建筑施工单位、工地、车站码头向农民工和用工企业老板、工头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增强企业法律观念和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充分利用“微信息”网络资源,通过QQ群、微博、微信等社交软件和“劳动保障执法”公众平台,更加方便、快捷的向农民工提供无“微”不至的劳动法律保障和援助服务。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非法使用或介绍童工情节严重等11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公布(曝光)并存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强化对用人单位监管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
    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用工企业的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针对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建筑工程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两低一拖欠”的重点企业采取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书、规章制度、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五对照”的办法,采用“随机”抽查方式,查看、核对、掌握企业劳动用工情况,边查边纠,规范了企业劳动用工,从源头上消除用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该县率先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通过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联席会制度建立健全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积极参与县上重大建设的项目招标、资金拨付、企业用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设立了紫阳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到位,县人社局按照省市要求,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将建设单位纳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主体等重大举措,消除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隐患、有效扼制“拖老板”欠薪赖账现象的发生。截止目前,该县已累计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475万元(其中2018年征收757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成为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护身符”、“拖老板”的“紧箍咒”、劳动保障维权的“杀手锏”,从而使农民朋友一年辛辛苦苦挣来的应得血汗钱从“赖经理”手中“完璧归赵”。 有这样一段顺口溜在一些建筑工地农民工口中广为传唱:以前辛苦干一年、不见一分血汗钱;现在不怕老板跑、工资政府已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