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康市中心血站 更新时间:2019-06-11 15:18:38 来源:安康市中心血站 点击量:308
为满足血站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工作实际,经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安康市中心血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检验岗工作人员3名,要求具有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财务岗工作人员1名,要求具有财务管理或会计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聘人员年龄计算应以报名开始之日(2019年6月6日)为准(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月日为准)。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其他条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6)其他人才项目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㈠发布公告:通过安康市中心血站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㈡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下载打印《安康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有相关资格证书的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1份,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现场报名在安康市中心血站办公室(高新区安康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A栋603室),电话:0915-3110485。网上报名请将相关资料扫描件投至招聘邮箱375409791@qq.com。
3.报名时间为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岗位招满为止。血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证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血站届时将通知面试。
㈢考核测评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所需的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方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成绩公布:在安康市中心血站网站公布。
㈣体检
依据应聘人员考核测评成绩按招聘专业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血站质量管理规范》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应聘。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3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㈤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组织考察范围,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学习情况等。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职位,报经市卫健委同意后,按应聘人员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㈥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康市中心血站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形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㈦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新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到站岗位培训1个月,考核合格后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进入工作岗位。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安康市中心血站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