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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档案材料应予以收集

作者:akrc   更新时间:2007-01-20 00:00:00   来源:   点击量:2810

哪些档案材料应予以收集


答:(1)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流动人员登记表及其他各类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2)自传和属于自传性的材料;
  (3)考察、考核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4)学历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各类毕业生登记表、培训学习成绩、学历证明、学位等 材料;
  (5)政治审查材料;
  (6)入党入团材料;
  (7)奖励材料;
  (8)处分材料;
  (9)任免、工资等审批表;
  (10)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