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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krc 更新时间:2007-01-20 00:00:00 来源: 点击量:2810
哪些档案材料应予以收集
答:(1)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流动人员登记表及其他各类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2)自传和属于自传性的材料; (3)考察、考核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4)学历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各类毕业生登记表、培训学习成绩、学历证明、学位等 材料; (5)政治审查材料; (6)入党入团材料; (7)奖励材料; (8)处分材料; (9)任免、工资等审批表; (10)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