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0-10-24 12:11:27 来源: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点击量:417
根据《安康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本次招聘体能测评及递补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结果
体能测评已于10月22日结束,具体结果如下:
二、体能测评递补
1.本次体能测评未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现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为通过2020年安康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合格的考生(附件1)。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放弃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根据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递补只进行一次。
本次递补需先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评。
2.递补时间
2020年10月26日(星期一)早8:00。
3.递补地点
安康市体育场(金州广场)
三、注意事项
1. 参加1201岗位的考生在体能测评递补合格后,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考生参加体能测评递补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公告要求提交的资格复审有关材料。
3.参加体能测评递补的考生务必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7:15前到达考点认真查看本人分组名单后在候考区集中,逾时仍未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场。
5.请考生认真阅读《体能测评人员须知》(附件2),并自行下载打印《体能测评告知书》(附件3),体能测评递补进行资格复审时与其他资料一并提交。
咨询电话:0915-8185989
(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附件:
1.安康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递补人员情况表
2.体能测评人员须知
3.体能测评告知书
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4日
附件1
安康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递补人员情况表
附件2
体能测评考生须知
根据《安康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和《安康市公安机关第二批辅警招聘资格复审递补及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定于10月26日对报考本次警务辅助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保证体能测评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测评结果的公正性,本次体能测评将封闭进行,除工作人员和参加测评的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测评场地。
二、10月26日上午8:00时前,所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地点核验身份后入场,现场抽号并在指定区域等待测评。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评按照《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测评成绩由主考官和考生本人签字认可,并由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共同签字封存保管。
四、体能测评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五、考生必须遵守测评纪律,在测评场地内不得随意走动,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和指挥。
六、不得携带手机和其他违禁物品入场。
七、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体能测评项目纵跳摸高、10米x4往返跑、中距离跑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其中:考生在测评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则)。本次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以及女性在妊娠期的人员不宜作剧烈运动。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把握是否适合参加本次体能测评。若有不适,请不要参加本次体能测评。
请各位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体能测评告知书》并签名,于考试当天带到现场交给工作人员。
附件3
体能测评告知书
以下内容十分重要,请务必认真阅读。
1.所有入围体能测评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评。本次体能测评共三项: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2.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及本告知书,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7:00到安康市体育场(金州广场)参加体能测评。未按时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1201岗位在10月26日通过体能测评后,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考核结果由市公安局提供。
3.考生平时应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测评前一天请勿饮酒,保证充足睡眠,当天应适量进早餐。测评前后科学饮水,放松心情。合理安排饮食。
4.进入测评场所,手机等通信工具必须关闭并主动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考生须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
6.测评期间,考生实行编号管理,不得介绍姓名等个人信息。
7.测评前,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评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评时注意安全。如因有心脏病、高血压等情况不适合参加测评的,应提前告知现场工作人员,以免发生意外,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体能测评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不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凡不参加体能测评以及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测评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如有违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评资格或宣布测评成绩无效等处理。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妨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并依照违纪事实作出处理。考生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评成绩及结论有异议的,须当场向考官及工作人员提出。
10.考生请注意出行安全,选择合适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体能测评时,考生可自行携带食品、饮用水及运动装备,身上不要戴任何与测评无关的东西。
11.如因天气等原因导致体能测评受到较大影响的将适时调整测评时间,将及时通知考生。
12.考生参加测评前必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告知书》,并签字承诺,考生应视自身身体状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人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上述告知内容,承诺本人无类似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怀孕、高血压等不适于大负荷体育运动的现象,并遵守告知书的相关规定,如遇其他特别情况,本人自愿及时与本次体能测评组织方保持良好沟通。如有隐瞒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本人承诺签名: 日期: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