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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某法院招聘驾驶员公告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24-04-17 10:23:19   来源:   点击量:67

 

 

因工作需要,为满足汉滨区某法院工作,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驾驶员,派遣至汉滨区某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面向社会招聘的驾驶员须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以后出生的);

2.岗位一要求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1及以上,招聘1名;

3.岗位二要求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招聘4名;

4.满3年以上驾龄,驾驶技术娴熟,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退役军人优先;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服从调配管理;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人员;

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人员的性质、工作职责及待遇  

(一)用工性质、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的驾驶员为聘用制人员,主要工作职责:公务车辆驾驶和管理;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清洁、车检等工作;执行安全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负责做好行车记录,保管车辆证照和各种技术资料等。 

(二)待遇

用工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1.聘用人员工资按照用工单位薪酬制度执行。

2.根据国家规定为正式聘用人员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驾驶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体检、考察、录用人选。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关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2张。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安康市高新区创新路19号,即安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楼408室,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咨询电话:0915-8185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