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事代理科 更新时间:2024-06-05 11:39:46 来源:安康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点击量:232
高校毕业生档案是学生个人政治面貌和学习经历的历史记录,是毕业生参加各类岗位见习、考录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的重要依据,也是其迈入社会工作以后享受就业帮扶和缴纳社会保险等事项的参考基础。各单位、企业、院校、服务机构都应对高校毕业生档案予以高度重视,做好各项工作。
2024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季即将到来,涉及个人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应知晓:
一、档案查询及接转
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档案,档案必须是密封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档案免费托管。
1、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2、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3、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4、可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应届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由学校统一邮寄我市、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可在8月底联系传递邮寄地人才中心查询其档案是否寄达,确认收到档案后,本人(或代办人)可携毕业证、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代办委托书)及复印件在市、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中心)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手续。
二、流动党员(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
凡高校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需转移,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安康市、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