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聘人才,请到安康市人力资源市场来!

您当前的位置:

安康人才网 > 新闻资讯

安康市汉滨区某法院辅警招聘公告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25-01-16 11:48:59   来源:   点击量:64

根据工作需要,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员工1名,派往安康市汉滨区某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面试、政审、体检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岗位设定

岗位:辅警1名。

工作地点:汉滨区。

三、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表现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退伍军人优先;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5.适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调查,或被有关机关立案审查尚未得到结论的;

3.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目前仍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辞退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警察职业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招聘。招聘工作按个人报名、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

五、劳务报酬

所聘用岗位均为编制外聘用,试用期2个月,工资2000元,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1.聘用人员薪酬福利依照用人单位标准执行,考核转正后依法缴纳五险;

2.根据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试用期满合格人员,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23日止。

2.报名资料:

1)个人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如有请提供);

4)退伍证(如有请提供)。

2.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投递邮箱:hanlinhrak@163.com(附上报名资料扫描件,邮件标题必须备注报名单位及岗位信息,个人简历需提供联系方式,报名单位及岗位名称,备注模糊或不按要求备注我公司不给予职位推荐,邮件请勿重复发送!)  

线下报名地址: 安康市高新区创新路19号,即安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楼408室,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咨询电话:0915-8185989

未尽事宜,由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