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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公告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3-01-31 14:46:39   来源:安康市水利局   点击量:2951

为进一步推进安康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改变安康水利质量监督技术人员不足的现状,经市水利局同意,现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技术人员及专职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身心健康。

(三)技术人员具有水利、土木、路桥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经验和较强文字写作能力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驾驶员取得机动车C1照及以上驾驶证且从事驾驶工作五年以上,未发生交通事故记录,符合驾驶员体检标准的公民。

(五)技术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驾驶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技术人员2名;

(二)专职驾驶员1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凡符合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彩色照片2张,于2013228日前到安康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康市新城东井街19号)报名。联系人:王小慧  电话:0915-3113600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与现工作单位有服务期限制,服务期未满的。

(三)聘用方式

1、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电话通知)。

2、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评,进行综合考核,经审定,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通过审定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试用期内工资1200/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聘用工资2000/月,办理相关养老保险;驾驶员在试用期内工资1000/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聘用工资1200/月,办理相关养老保险。

 

 

 

安康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