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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专职巡防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知

作者:汉滨人事   更新时间:2012-10-25 11:55:35   来源:   点击量:3204


汉区人社发[2012]94号
 
 

关于招聘专职巡防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第6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和汉滨区政府第42次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纪要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和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有效缓解公安警力不足问题,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为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开发150名公益性岗位,用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巡防人员,聘用人员受聘期间按照《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50名,其中:巡防人员140名(男110名、女30名);特种车辆驾驶岗位10名(男性)。专职巡防人员主要从事协助民警进行治安巡防工作。
二、招聘范围
1、公安政法类高校毕业生或计算机网络管理专业高校毕业生;
2、复员退伍军人(重点是武警消防、部队特种兵退伍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直系亲属未受过劳动教养以上处理和刑事处罚;
(二)资格条件:
1.年龄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男身高1.7米以上,女身高1.6米以上,汉滨区户籍;
2.具有公安政法类专业或计算机网络管理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重点是武警、消防和特种兵)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优先聘用;具备B照以上驾驶资格者优先聘用,其年龄放宽到40岁、学历放宽到高中。
四、工资待遇
聘用第一年由区人社局按每人每月850元补助给区公安分局用以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工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年底由区人社局按规定给公安局拨付养老保险补贴。聘用满一年考核合格者在公益性岗位850元补贴的基础上再由区财政补贴350元;同时按有关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用由区公安分局承担,区人社局按规定给予养老保险补贴。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其他三险由公益性岗位人员自行负担;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出现政策性调整时,按调整后标准补贴。
五、聘用程序
公益性岗位专职巡防人员的招聘工作,在专职巡防人员招聘领导小组(“专职巡防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社局负责指导,汉滨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一)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负责,汉滨公安分局协助。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于2012年10月24日至2012年11月5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件和4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到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区委党校院内一楼大厅  电话3255079)报名。
(二)笔试
笔试由汉滨公安分局组织实施。定于2012年11月10日       进行,报考巡防人员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特种车辆驾驶员职务笔试内容为特种车辆驾驶专业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三)面试
面试由汉滨公安分局组织实施。定于2012年11月18日       进行,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汉滨公安分局组织实施。定于2012年11月    30日进行,依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进行评分,体能测试分值为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体能测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体检由汉滨公安分局组织实施,根据聘用计划以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六)政审
政审由汉滨公安分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
(七)公示
公示由汉滨公安分局组织实施。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所产生的聘用空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报专职巡防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予以聘用并签定聘用合同。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本次招聘专职巡防人员是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力量,充实巡防队伍力量,缓解就业压力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相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细致地做好招聘工作。
(二)严肃纪律,公正招聘。整个招聘工作要严肃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弄虚作假,违反考纪的考生一经发现,按照《汉滨区人事局考试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作出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不坚持原则,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党纪和干部纪律有关要求从严处理。
 
附件:1、专职巡防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招聘专职巡防人员报名表
 
 
 
 
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人社    招聘    巡防人员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财政
 监察局,局领导。档(三)。
 

附件1:
 
专职巡防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邱祖满  汉滨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贤军  汉滨公安分局政委
成  员:汪明玉  汉滨公安分局副局长
        马少波  汉滨公安分局副局长
        沙建荣  汉滨公安分局副局长
        邹  燕  汉滨公安分局副政委
        鲁  军  汉滨公安分局纪委书记
        李家鳌  区人社局副局长
        刘世顶  区监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谢贤军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少波、邹燕、李家鳌、刘世顶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区公安分局田晓虎、袁致康、王志军、周云水、张红、胡登玉、屈兰潮、魏代根、杨厚华、魏志奇、朿小平、区人社局付晓东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招聘专职巡防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学历
 
 
出生
年月
 
年龄
 
专业
 
政治
面貌
 
毕业院校
 
毕业
时间
 
家庭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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