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4-06-16 16:06:12 来源: 点击量:6422
1、办理人事代理的相关手续: (1)填写《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人事档案管理卡》(各一份)及《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供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一寸照片三张;(毕业证及身份证原件经核实后现场退还本人) (3)提交密封完整并加盖公章的个人学籍档案; (4)根据安价发[2013]4号文件规定,每人每年交纳人事代理费120元,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5)请代理人员妥善保管好《人事档案管理卡》,作为以后办理提档等有关人事代理事宜的凭证,丢失不补,后果自负。 2、档案转出需提供手续: (1)本人提档回原籍须提供本人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他人代办提档还须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及身份证原件经核实后现场退还本人) (2)如需将档案转至外地,除提交上述材料的同时还须提供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调档函。 注:应往届毕业生请登录安康人才网查询本人档案接转情况。 (安康人才网:http://www.akrc.cn) 毕业生报到电话: 0915-818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