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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2013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现场资格验证的通知

作者:综合部   更新时间:2013-08-23 17:05:38   来源:综合部   点击量:3154

安康市2013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现场资格验证的通知

 

 

各位应聘人员:

安康市 2013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验证。

一、验证时间

827日-828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验证地点

安康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32号)

三、验证所持证件
   
1、打印的网上《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证件一致)、复印件1份。

   3、《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2013届毕业生尚未办理毕业手续的,可持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现场资格验证通过的,推荐表原件将留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查。 
  4
、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
 
1)师范类毕业生需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或教师资格证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2)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持团市委的证明;服务期满的“选聘到村任职”的村官需持市委组织部的证明;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需持市教育局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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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证的确认

   验证通过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到安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确认及缴费,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82817:00

五、注意事项

  1、资格验证时,将按照招聘公告和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查。参加现场确认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2
、不
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验证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下一阶段时间安排

  196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持本人身份证到安康市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297日上午9:0011:30笔试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914日-917日面试

4915日-918日体检、考察

5923927日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并负责通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

 

                                                  安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3823日下午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