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4-05-05 13:03:58 来源:admin 点击量:708
安人社发〔2014〕18号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举办安康市2014年夏季人才交流
洽谈会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全方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搭建用人单位与各类人才双向交流的平台,根椐《陕西省人才市场条例》,经与安康学院共同研究,决定联办安康市2014年夏季人才交流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5月17日﹝周六﹞9:00时至14:00时;
2.地点:安康学院南校区体育馆(南环路33号)。
二、参会对象
各县区人社局,各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及社会各类有求职流动意向人员。
三、大会服务内容
1.为每个参会单位免费提供展位1个。每个展位配备标准展版一个、桌子1张、椅子2把;
2.安康人才网同时发布用人单位招聘需求信息;
3.接纳招聘单位为安康人才网会员单位,长期推荐所需人才;
4.为各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提供人才引进、人事代理、毕业生就业创业、职称评审、人才入库、人才派遣、人才培训、档案托管等人事劳动业务的登记和咨询服务;
四、有关要求
1.各招聘单位请于5月14日下午5时前预定展位。预定展位时请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或事业单位介绍信、单位简介、招聘简章等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各招聘单位于5月14日前将招聘会参展回执单(见附件一)和招聘简章(见附件二)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制作招聘信息展板,各参会单位请勿自带展板。招聘简章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违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提前报名、没有按照要求提供资料的单位将谢绝入场。
3.各县区、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动员,组织本县区、本系统内的企事业单位及求职人员参会,县区参会单位任务分配表(见附件三)应不少于分配任务数。
4.请各单位将参会情况于2014年5月14日前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5—8185906 联系人:马银银
招聘会参展回执单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5日